中華人民共和國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民終1588號
葉家海(ALLAN YAP):
本院受理上訴人廣州市珀堅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吉祥房產發展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同福中路支行及一審被告葉家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因你方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方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民終158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內容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2,700,048元,由廣州市珀堅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吉祥房產發展有限公司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自公告之日起滿三個月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